杭州租房简单合同范本【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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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租房简单合同范本【完整版】

出租方(甲方):地址:____电话:____电报挂号:____银行帐号:____

承租方(乙方):地址:____电话:____电报挂号:____银行帐号: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变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____;日元帐号:____;德国马克帐号: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或C&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赁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经济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____(略);

(5)乙方租赁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章)经理:____业务员:____

乙方:____(章)代表:____

__年__月__日

出让人(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应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以合同条款为准,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廉租房一套,房屋坐落在,号楼单元,面积为㎡,以元(大写:元整)的价位转让于乙方。

二、付款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将转让费付于甲方。所有房款由乙方负责交付,在交付过程中,甲方积极配合交款事宜。

三、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对该房屋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买卖、占用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房屋的一切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等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交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甲方如有违约,除赔付元违约金,另外按照市场评估房价返还乙方房款;乙方如有违约,赔付甲方元违约金。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廉租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较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不过廉租房获得使用权前提是先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并且廉租房无继承权。

什么是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以低于市场价格租金租给本市城镇低收入人群。而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可申请公租房。中国的廉租房政策只租不售,是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住房。

购买廉租房要注意什么

1、既然廉租房可以购买的,那么购买廉租房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廉租房可以购买的还要注意相关的程序。廉租房可以购买的的步骤就是申请。申请的家庭一般会推举一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向他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相应的申请。廉租房可以购买的的第二个步骤是审核。

2、一般情况下,申请的家庭户口所在区的廉租住房管理部门会对申请的家庭交报的收入、家庭的成员、住房情况的材料进行审核,这项工作一般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然后就要进行单位逐级审查、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干部群众的监督。

3、廉租房可以购买的第三个步骤是公告。这个步骤一般会将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在他们居住地的范围内进行为期10日的公告,如果出现异议的话,廉租住房管理的部门会负责进一步的核查工作,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一定要将书面通知未通过审核的原因申报上去。如果无异议的话,那么就要由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报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廉租房可以购买的中的第四个步骤是登记。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____区_____________幢____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

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为了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力义务,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所签定的管理公约等文件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本协议中的车位是指商住楼停车场之车位,车位为:,本车位仅供承租方作停车使用,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2、出租方经物业之发展商授权,向承租方提供停车场地的有偿使用服务,并实施对停车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统一管理。

3、承租方在相应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的过程中,须接受上述出租方所实施的统一管理,并遵守双方所签署文件及出租方公示文件的相关规定。

4、承租方停放的车辆必须购买综合保险并做好防盗措施,如遇车辆遗失,由车主及时报案,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5、承租方须于每月1-5日交纳当月租金和服务费,逾期不交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保留将车位出租的权力。

6、若承租方所租之车位被业主购买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管理处做好调换车位的工作。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将该车位转租或转借。

7、承租方所交纳的租金,系出租方代车位业主即发展商收取。出租方统一收取的服务费,将用于场地和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开支。

8、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经有关方面认定)而造成双方中任一方不能继续履行该协议的,该协议则自动解除。

9、在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15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10、租赁期间,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协议。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年月

咀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广沅宾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和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面积为㎡宾馆一楼和二楼出租给乙方经营幼儿园;原宾馆内的相关设备设施一并租赁给乙方(明细作为合同附件)。

2、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租赁用途。

二、租赁期限

承租期限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金额

每年租金万元。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同时加付壹万元作为押金。以后每年租金均须在当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如未按期一次性全额付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逾期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滞纳金。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于双方办好交接手续之日无息返还给乙方。若乙方未按约支付租金、未结清相关债务或撤离时发现甲方资产毁损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2、甲方确保房屋设备设施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移交前如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甲方在经营期间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概由甲方负责。

3、租赁期间,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信、设备维修及日常消耗品的更新更换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承担延期支付上述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及相关费用。

4、乙方在承租期限内对甲方提供的房屋享有使用权,但必须保持设备设施完好,如因乙方管理不当,导致甲方设备设施毁损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但乙方不承担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结构;乙方擅自拆改、装修房屋及相关设施,或者改变租赁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应将租赁房屋(包括装修部分)无偿交付给甲方。

7、乙方必须依法经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若因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的押金。

8、下面是禁止活动区域,为保证安全,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幼儿园师生进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9、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六、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约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如有损失,违约方还应另行按实际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沅江市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生效。

咀方:乙方:

(公章)(签字捺印)

法人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房屋座落

房屋面积

建筑面积(M2)

使用面积(M2)

租金类型

计租面积(M2)

租金标准(元/M2)

月租金(元/月)

配租标准

超过配租标准

月租金合计

支付方式

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6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

租赁期限

其他事项

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政府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2、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原受理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新华街16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30012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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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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