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全市党支部书记主题教育专题轮训班开班仪式上辅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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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全市党支部书记主题教育专题轮训班开班仪式上辅导报告

在全市党支部书记主题教育专题轮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辅导报告

同志们:

  党的XX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体系中的基本单元,关系着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实施,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新时代“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必须把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摆在关键位置。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支部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监督制约党员干部行为,以制度建设推动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党课报告,与同志们一起围绕“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探究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生成逻辑、价值定位与原则遵循。

  一、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生成逻辑

  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是中国共产党根据党的建设的需要和当前社会形势的变化作出的因应。其生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石和深厚的历史渊源,更受到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科学指引。

  (一)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政党规范化建设思想的承续与创新

  马克思、恩格斯历来十分重视无产阶级政党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囿于时代等客观条件和政党发展程度,未能在研究专著中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为独立的话语体系加以探讨,但是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革命实践进程中,他们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诸多理论与实践上的有益探索。早在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专门对支部的组建方式、行为主体职权、新盟员接收、盟员管理、组织生活等内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其中,关于支部的组建方式,要求支部由三人至二十人构成,每一个支部要选举主席和副主席各一人;
关于同盟内部的行为主体职权,要求支部主席的职责是主持各种会议,副主席主要负责管理财务,同时在支部主席缺席的时候由副主席代理主席的职务,以保证支部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关于新盟员的接收,要求必须先通过支部的批准,而后由支部主席和介绍人办理盟员的接收手续;
关于盟员的管理,要求任何盟员如果要迁居,均需要提前向本支部的主席报告;
关于支部的组织生活,要求支部至少每两周开会一次。在第一国际时期,马克思立足当时党的基层组织内部派别林立、思想庞杂的现实,制定《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这两份纲领性文件都规定了支部等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任务,并初步提出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明确了党支部的政治纪律和职责职权。

  列宁在领导十月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实践的过程中,继承并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政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思想。列宁认为,解决基层党组织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关键在于必须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只有按照这个原则组织党的支部,才能从根本上形成一个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政党。1906年4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提议,正式将民主集中制写进《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组织章程》。1919年,俄共(布)八大在通过的《俄国共产党(布)章程》中强调了支部的基础性地位,对于支部的组建,要求支部至少应由党员三人组成并经县、市或区委员会批准,支部的四项任务分别为在群众中实现党的口号和决议、吸收新党员、协助当地委员会进行组织工作和鼓动工作、积极参加国家的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

  ***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本土化才能落地生根,时代化才能充满生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正是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思想所蕴含的基本理念为指导,同时结合当代世情、中国国情与中国党情,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思想的时代化、本土化与中国化发展,将马克思主义政党规范化建设思想推向新的历史高度。

  (二)历史逻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实践的经验总结

  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成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在波澜壮阔的百年历史进程中,根据各个发展阶段党的中心任务和基层D建的实际情况,把制度的内在稳定性和历史发展性紧密结合,适时开展了党的支部工作制度建设,使党支部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有效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加强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促进了党的基层组织体系的发展与壮大,最大限度地动员与组织了人民群众,为党领导的革命斗争锻造出强大的组织力,汇聚起磅礴的人民伟力。早在1925年中共四大上,支部组织被定位为“我们党的基本组织”,会议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对支部的设置原则、职责任务、组织制度和活动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强调“支部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教育党员,吸收党员,并且在无党的群众中去煽动和宣传,帮助他们组织俱乐部、劳动学校、互助会”。1935年12月25日,在瓦窑堡会议上,中共中央通过了《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提出党支部吸收新党员应该以政治标准为主的要求,从制度上为壮大党的组织和队伍提供了保障。1939年8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巩固党的决定》,将整理、紧缩和巩固党的组织作为农村党支部的中心任务,有效地夯实和巩固了党的组织根基。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赢得了全国性的胜利,党开启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篇章。其间,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围绕如何为巩固党的新生政权、稳定社会秩序和发展社会经济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进行。1956年9月,党的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中,结合执政D建设的新环境和新特点,对党支部建设作出了新的重要部署,涵盖了支部的组织形式、地位作用、任务职责、指导监督等方面,为党支部领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参加政治生活提供了重要的工作指引。1962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农村、国营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三个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试行草案,对解决当时党支部工作中产生的实际问题具有指导性意义,这也是党根据不同基层党组织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起点与开端。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向着规范化、科学化和体系化的发展方向迈进,为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和组织保障。在不断完善党章中关于党支部工作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党还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党内法规制度。其中包括农村、高等学校、党和国家机关、军队基层组织(支部)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2000年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2012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逐步推动了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稳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党中央不仅对农村、党和国家机关、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同时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还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实现了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内容更加规范、执行更加到位的重大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实践逻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道路指向

  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生成,在实践层面集中表现为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党内基层治理实现制度化跃迁与现代化转型。

  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前进方向。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和根本之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统筹推进各个层级的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尤其是加快构建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体系,强化党支部工作制度的执行效力,为各层级党组织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党中央连续发布了两部新时代的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分阶段对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进行了具体规划。其中,2013年,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规定,要进一步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紧制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同时还规定,要完善基层党支部干部的宏观管理、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等制度,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发展、党内表彰制度和党员管理制度等。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指出,将重点制定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修订一系列与基层党组织工作相关的条例,如农村基层组织、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等工作条例。

  另一方面,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提供了制度保障。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基础性组织。当前党支部工作中仍存在着问题和不足,要想将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关键在于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的日益完善及其制度的刚性执行。其一,在政治建设方面,针对部分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逐渐弱化,难以协调好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情况,必须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党支部领导制度,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基层党支部政治生活相关制度。其二,在思想建设方面,部分党支部存在党员思想教育工作不全面、不深入、不及时的问题,因此必须切实推进党支部党性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组Z生活H制度、党员和党支部委员学习培训制度的贯彻落实,为基层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其三,在组织建设方面,要不断完善基层党支部委员选拔任用、学习培训以及考核考察制度机制,提升基层党支部委员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其四,在作风建设方面,***总书记指出,“当前,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要想有效整治基层党组织“四风”问题,就必须继续强化党务公开制度、党支部委员考核考察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刚性约束,对现有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和完善,以制度建设切实推进基层党支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其五,在纪律建设方面,一些基层党支部仍然存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等问题,推进基层党支部的纪律建设必须以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为基础,引导党员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突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实现由“散”到“治”、由“弱”到“强”的转变。

  二、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价值定位

  制度建党一直都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推动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是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所提出的重大课题,其重要价值是由党支部在党的整个组织系统中的基础地位,以及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中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作用所共同决定的。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完善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的题中之义

  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的完备程度,是决定党支部工作制度运行成效的关键所在。***总书记强调,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其中“系统完备”是制度体系构建的具体要求之一,并被放在了首要位置。党的十八大以前,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已历经九十多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制度体系不健全、不配套的问题仍然存在,并一定程度成为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掣肘。

  其一,从制度的规范领域来看,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覆盖的领域并不全面。党的十八大以前,党中央虽然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但是仍不全面。其间,并未制定专门针对国有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虽颁布过与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相关的法规,但有的因为实践条件的变化已不再适用于新时代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有的只是与之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达到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法规,弥补了以往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没有专门性工作条例的空白。如今,受市场化浪潮和城镇化的影响,党支部的设置方式和覆盖范围已打破了传统模式,“两新”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中党组织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党支部的类型日益多元化,党支部工作也日益复杂化。要想确保党支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没有空白和盲区,就必须根据不同领域党支部工作的具体条件、环境和特点颁布多领域的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实现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全规范和全覆盖。

  其二,从制度的效力位阶来看,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下位法缺乏细节性、具体化的设计。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结构上存在着纵向的从高到低的效力位阶,党章为总章程,属于最高效力位阶;
准则、条例是主干法规,处于第二位阶;
规定、办法、规则、细则是配套法规,处于第三位阶。党的十八大以前,党支部工作的制度法规多零星地分布在相关党的建设的制度、法规和条例中,就支部工作制度体系的效力位阶而言,仍以党章、准则和条例等上位法为主,缺少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配套的下位法。基层党组织工作往往具体而微,这也就需要制定更加详细化、具体化和程序化的支部工作制度,以此杜绝党支部工作任务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推动实现党支部工作制度务实管用。

  其三,从制度的功能来看,程序性、监督问责性和保障性的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滞后于实体性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制度可以分为实体性、程序性、监督问责性、保障性等不同类型,实体性制度虽然原则性强,但是操作性较弱,需要程序性、监督问责性、保障性制度作为配套和支撑,以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党的十八大以前,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中多为实体性制度,虽然新时代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程序性制度,但仍以党章和各类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主,这些制度的较多条款仍停留在原则性规定层面,不能为党支部工作制度提供更为明确的规范内容和要求,导致党支部工作制度难以得到全面落实,对此还需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以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的可行性。

  (二)落实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之举

  2014年10月8日,***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首次提出“制度治党”这一概念,制度建设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之策,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作为党内法规体系构建的重要一环,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水平是落实基层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所在。

  政党的制度建设水平,尤其是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不仅直接关系党的自身建设,而且还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回望中国共产党开展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百年历史进程,每当我们党正确认识并有效推动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时,党的组织就得到了壮大和巩固,党的力量就得到了增强,党的事业就前进一步。反之,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滞后,党的组织和力量就会被逐渐削弱,党和国家事业也会遭受重大损失。党的历史上曾出现因党支部工作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而给党的组织和事业造成危害的经验教训。这就需要我们深刻总结历史规律,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汲取前进的力量。

  新时代党面对的“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都对制度治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层党支部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之基、稳定之基,需要更好地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执政党现代化的时代趋势和发展需求,以制度化的方式严格管理党支部工作,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当前,基层党支部还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如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弱化,党员意识形态教育不够系统深入,基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和考核体制机制不完善,基层党支部“四风”问题仍有反弹,部分基层党组织在管党治党工作中存在管而不严、治而不实等问题。这些基层党支部内在“病症”的治疗亟须依靠制度这味“良药”,通过健全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强化纪律的刚性落实,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能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全面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其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微观层面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保障政党执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进而在宏观层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全面依法治国。

  (三)筑牢党长期执政坚实根基的固本之策

  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发展需求、所处的社会环境以及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基层党组织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落脚点,直接决定着党执政的成效,直接关系党长期执政根基是否稳固,关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伟业能否全面推进。基础牢则政权稳,基层治则天下安。新时代加强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是筑牢党长期执政坚实根基的固本之策。

  一方面,新时代加强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能够不断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历史证明,在党的百年奋斗进程中,我们党任何成绩的取得,都与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密不可分,党支部起到了基础性、根本性作用。党的十九大党章中,将“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定位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主线。加强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有助于推进和完善党对基层的全面领导,有助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不断筑牢党的执政根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组织的内部治理能力不仅关乎自身,而且还关系国家和社会的治理。基层党组织唯有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才能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党赋予的使命和任务,办好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住房、医疗、教育、就业、卫生、交通等方面的民生实事,更好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需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支部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基层D建工作规范有序。通过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推动实现党对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进而为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提供重要支撑。

  另一方面,新时代加强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能够进一步筑牢党的群众基础。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与支持,关系着党长期执政根基和地位的稳固。从党的组织结构和党的建设实际来看,基层党组织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接触最广泛,其工作效果直接关系着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然而,一些基层党支部制度建设虽然原则性强,但缺乏可操作性,一定程度还存在重制定、轻实施的现象,不能及时高效地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解决合理诉求,不能真正做到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一些党员干部漠视党支部工作制度,有效制度得不到落实,导致基层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离心离德,侵蚀了党的执政根基。为此,必须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更加注重党支部工作制度的顶层设计和执行效力,避免出现制度落实不严、不紧、不实的现象。通过提升基层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进一步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树立制度意识,推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把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原则遵循

  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作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必须遵循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同时注重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联互动。将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置于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中加以考量,具体而言就是必须坚持“四个结合”。

  (一)政治方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

  新时代我们党不仅要在正确的政治方向指引下,高屋建瓴地构建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还要对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具体而微地进行制度设计和实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制度构建在宏观层面奠定了总方向和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则在微观层面为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提供了具体指向。

  一方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推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首要前提。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部分,必须为党的政治路线和政治方向服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立足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党的中心任务被确立为“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就客观要求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必须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强化D建引领,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为新时代党的政治路线提供组织保证。

  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是提高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实效的着力点。着力解决当前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中面临的突出困难与问题,这既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辩证法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历史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新时代要立足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不足之处,重点解决制度体系不健全、内容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要加强党支部工作制度同党纪与国法的有机衔接,明确党支部工作制度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定位,厘清党支部工作制度与国家法律在权力范围、管理事项之间的界限,实现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良性互动,保障党纪国法得到一体遵循。

  (二)继承性和创新性相结合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党不仅要继承和发扬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宝贵历史经验,保障党支部工作制度的内在稳定性,还要根据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实现新的发展。

  一是要总结和继承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宝贵历史经验,这是保障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内在稳定性和提升制度完备性的必由之路。具体而言,在坚持以党章为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根本遵循的基础上,一方面,要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框架。长期以来,党一直立足于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实践,构建起了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结构,为发挥党支部的组织力提供了关键的制度保障。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以基层D建的突出问题和现实条件为基点,加快优化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框架的步伐。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贯彻实施。从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总体历史进程来看,高效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制度,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是党不断发展壮大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要充分发挥党的制度优势,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党的执政基础也就能坚如磐石。

  二是要以创新思维推进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任何政党的制度建设,都是基于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围绕政党在各个时期的政治任务而开展的,并始终同党组织外部的社会环境存在着相互作用。这说明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必然要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也就给新时代的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提出了创新发展的要求。“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要结合党中央提出的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结合,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等党内法规建设新思想与新理念,推进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理论创新,厚植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同时,依托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以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实践创新推动制度创新,进一步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三)系统性和协调性相结合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只有把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规划,构建一个内部相互衔接、系统推进,外部与国家法律协调统一、集成联动的制度体系,才能使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整体效益达到最优。

  一方面,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要坚持系统性原则。党支部要始终坚持在遵循党章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开展制度建设,党支部工作相关制度法规要对党章所涉及的党支部工作基本原则进行细化和完善,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着力构建以党章为统领,涵盖党支部基础主干法规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形成党支部工作各层级制度上下协调、层层递进的纵向结构,以及党支部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制度相互配合、有序互动的横向结构。注重整合各方面和各层级党支部工作制度,构建纵横交错、立体系统的网格式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既要善做“加法”,及时弥补完善制度体系的空白与缺陷,也要善做“减法”,集中清理、及时废止同党章、党支部基础主干法规等相抵触、不合时宜的旧制度,在立、改、废、释的良性互动中构建科学有效的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

  另一方面,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要坚持协调性原则。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为,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内部各条例之间,外部与国家法律之间都是密切联系、相互影响的。制度“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一是要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内部条例之间的协调性。其中既包括不同支部工作制度之间的功能协调,避免党支部工作制度文本内容存在重复冲突,又包括相同的支部工作制度新旧版本之间的有效衔接,不能孤立、割裂新旧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以保证新条例、新制度、新法规的科学性和稳定性。二是提升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制度条例与国家法律之间的衔接性。尽管这两者在制定主体、规范客体、规范功能之间相互区别,但它们却有着根本一致的价值取向,并统一运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这就为两者的互相衔接提供了前提和可能。必须在国法的范围内活动是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同时党支部工作制度应严于国法,才能有效发挥党纪对国法的保障作用。只有在党支部工作制度与国家法律相互协调和有效衔接中,才能真正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最优效能。

  (四)制度构建和督促落实相结合

  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是党支部工作制度贯彻落实的基础和前提,将制度执行落实到位才能确保党支部工作制度的效能得到充分发挥。***总书记强调:“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影响制度落实成效的要素既包括制度本身,也包括制度的执行主体,还包括对制度执行的监督。

  首先,要构建健全和完备的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这是党支部工作制度贯彻落实的首要前提。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新时代基层D建的外部环境和自身内部条件的转变,及时总结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和方法,并逐步上升为科学的工作制度条例。同时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加快修订和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条例,以此构建起务实管用的支部工作制度体系,使之更加符合党支部工作运行的客观规律。

  其次,树立牢固的党支部工作制度意识,是党支部工作制度贯彻落实的关键。从思想源头上强化制度执行力,是实现由外部强制向内部自律转化的重要环节。要将党支部工作制度教育贯穿到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之中,引导他们深刻认识党支部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同时利用好警示教育,在基层党员干部的内心深处形成对规章制度的敬畏之心,从而树立起严格遵守支部工作制度的自觉意识。

  最后,加强党支部工作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是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制度贯彻落实的重要抓手。缺乏监督的制度就如同“纸老虎”,必须积极主动构建党支部工作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抓好对制度执行的程序管控,明确每项党支部工作制度的监督执行责任主体,完善涵盖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巡视监督和日常管理监督各个层面的立体监督网络,通过监督合力保障每项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贯彻都执行有力。对违反和破坏党支部工作制度的现象和行为,视情形给予严肃的责任追究和惩治,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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